一、准入与申请管理
1.进行动物实验前,实验人员需先向本中心提交《护理学科学研究中心实验动物暂养房使用申请表》,申请人签字,经导师审核,经中心负责人批准后,方可开展动物实验。
2.权限限制:仅限获批课题组成员使用,严禁私自携带无关人员进入;所购实验动物须来自持有有效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,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动物实验室。
二、日常操作规范
1.个人防护:进入动物房须穿戴隔离服、手套、口罩和鞋套,严禁佩戴饰品;操作时避免喧哗,禁止吸烟、进食或携带个人物品。
2.动物管理:笼具按课题组编号摆放,严禁擅自调整位置或新增笼位。垫料每3~4天更换一次,水料每日补充;实验动物尸体装入黄色医疗废物袋,24小时内移交实验动物中心规范处置,严禁随意丢弃。
3.卫生与安全:实验废弃物(如垫料、器械等)须带至指定危废点,严禁倒入生活垃圾桶;每周值日时需清洁地面、笼架及台面,并用消毒液擦拭后通风。
三、应急与伦理要求
1.突发事件处理:若发生动物逃逸,须立即追回并上报;实验人员若被咬伤,需对创面消毒并就医。在发现动物异常情况,例如大量死亡时,应立即暂停相关实验,并依据动物死亡分析报告格式模板进行系统性的排查和原因分析。
2.动物伦理方面:所开展的科学实验项目均需符合动物伦理要求。
四、设备与责任
1.设备使用方面:笼具、烘箱等设备由中心统一进行维护,若出现损坏情况,需及时报修。自备设备需明确标注责任人,实验结束后需进行清洁并归位。
2.责任划分方面:若发生学生操作事故,由导师承担全部责任。对于违反规定(例如未登记、未及时清理废弃物、乱丢垃圾等)的人员,将暂停其使用权限1个月。
五、附则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护理学科学研究中心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