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理学科学研究中心细胞培养室管理办法
一、人员准入与行为规范
1.准入要求:仅允许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科研人员进入,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;进入前须在缓冲间更换专用实验服、鞋套和口罩,且避免在缓冲间停留。
2.操作规范:实验全程需保持安静,严禁喧哗、闲聊或频繁进出;操作前须用75%酒精消毒双手,佩戴无菌手套,且定期擦拭手套表面。
二、环境与设备管理
1.清洁消毒:每日实验前后需开启紫外灯消毒30分钟,台面及地面每周用1‰新洁尔灭溶液擦拭;超净台滤网每月清洗一次,有机玻璃挡板禁用酒精擦拭。
2.设备使用:培养箱开关门应迅速,尽量减少开门时间;培养瓶皿放入前须用酒精消毒表面;倒置显微镜、CO2培养箱需专人管理,参数未经许可不得更改。
三、实验操作与污染防控
1.无菌操作:实验用品需经高压处理后通过传递窗带入,避免反复进出;培养液、试剂须标注名称、浓度和日期,防止交叉污染。
2.污染处理:发现细胞污染应立即丢弃,并对培养箱及操作台进行消毒;定期用显微镜观察细胞状态,异常时需进行支原体检测并记录。
四、安全与应急管理
1.安全规范: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进入实验室,禁止在实验室内进食;实验结束后,需关闭电源,整理实验台面,并登记仪器使用情况。
2.应急措施:发生火警或气体泄漏时,需通过安全门迅速撤离;仪器出现故障时,需立即上报,禁止擅自检修。
五、记录与责任
1.实验记录:需如实记录细胞生长状态、操作步骤以及实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,相关资料需备案。
2.责任追究:因违规操作导致设备损坏的,需进行赔偿;未及时清理实验废弃物或未按规定操作的,发现1次给予警告处理,2次在中心内通报,3次取消其入室资格。
六、附则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护理学科学研究中心负责解释。